《生态工程学院师德失范行为举报指南》
来源: 生态工程学院
作者:
发布时间: 2025-04-30
浏览次数: 12

一、举报方式

邮箱举报:stgcsdsf@jsviat.edu.cn

二、受理范围

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。主要包括:

1.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

2.在教育教学等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

3.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

4.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兼职兼薪行为;

5.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

6.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

7.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

8.其他违反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
三、举报须知:

1.被举报人应为生态工程学院教师。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,以及涉嫌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或知情人、基本事实、相关证据或者明确的线索等。

2.对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行为的具体事实、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举报投诉,予以受理。举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避免恶意诽谤,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

3.投诉与举报原则上要实名制,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

4.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,在无新证据或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问题重复投诉举报的,不予受理。


联系我们

  • 邮编:221116
  • 联系电话:
  • 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建环楼3楼
  • Copyright © 1998-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生态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   苏ICP备10010028号-3